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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声明 |
[客户隐私制度]
尊重客户个人隐私是中国演艺人才库的一项基本政策。中国演艺人才库不充许未经客户授权私自公开、编辑或透露其注册资料及保存在中国演艺人才库网中的非公开内容,除非持有相关法律证明或在中国演艺人才库与客户协商后在诚信的基础上认为透露这些信息是必要时才可发布:
(1)客户允许中国演艺人才库或指派某人通过电子邮件发布个人信息;
(2)持有相应的法律证明要求中国演艺人才库提供客户的个人资料;
(3)符合其他相关的要求。
[有限责任]
中国演艺人才库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情况引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在网上进行非法交易,非法使用网络服务或随意私自变动客户信息,这些行为都有可能会导致网站的形象受损。在此中国演艺人才库提前申明这种损害的可能性。
[客户必须遵循]
1)必须提供真实的自我信息,对其在本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负全部责任;
2)从中国境内向外传输资料信息时必须符合中国或他国有关法律法规;
3)不得利用网络作其他非法用途;
4)不得扰乱网络服务;
5)遵守所有使用网络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
6)遵守有关法律规定,遵从中国演艺人才库合法服务程序。
7)保持维护中国演艺人才库的标识所有权。
若用户的行为不符合以上提到的服务条款,中国演艺人才库有权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用户需对自己在网上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通告形式]
所有发给用户的通告都会通过重要页面公告或以电子邮件和常规信件传送。服务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告都会以此形式进行。
[网络服务内容的所有权]
中国演艺人才库定义的网络服务内容包括: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录象、图表、广告中的全部内容;电子邮件的全部内容;中国演艺人才库为用户提供的其他信息。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权、标签权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所以,客户只能在中国演艺人才库和广告商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中国演艺人才库所有原始会员资料版权归会员个人和中国演艺人才库共同所有,任何人需要转载中国演艺人才库的网站内容,必须征得会员本人或中国演艺人才库授权,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解释]
网络服务条款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相一致,客户和中国演艺人才库共同遵循并服从国家法律法规的所有制约,如发生中国演艺人才库服务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条款则依旧保持对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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